局工会财务科布置在全局工会系统开展财务大检查
4月9日,局工会财务科根据股份公司工会《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各级工会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铁股份工会〔2015〕24号),及时以中铁四工〔2015〕69号文下发《关于在全局工会系统开展财务大检查的通知》布置,结合全局工会实际提出两个方面即: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检查方法和步骤;三个阶段即:(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前完成)、(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中旬前完成)、(三)整改和建章建制阶段(7月底前完成)的要求,为认真、扎实开展全局工会系统财务大检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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