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工会批复下达2015年度工会经费及“三不让”收支预算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及《铁路工会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预算编制原则和2015年工会工作安排、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局工会于3月17日以中铁四工[2015]39号批复局属各单位2015年度工会经费及“三不让”收支预算控制数。
并2015年工会财务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局工会批复2015年收支预算控制数,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预算编制原则和工会工作安排、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工会经费规定分成比例、“三不让”资金收支预算中“工会补助”项比例等计算、累计结余数均无赤字;
二、按照核定的年度预算数,积极组织收入,确保经费收缴及时、足额到账,按规定时限上缴上级经费等提出了要求。确保年度收入预算的完成并有增长;
三、抓实经费收缴,工会主席要关注工会资产、负债结构等财务状况,督促行政按季度拨缴经费、预拨“三不让”资金,划拨资金;财务人员加强与行政财务部门日常工作沟通,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按季与行政财务对账、资金清算;
四、要求各单位财务人员要结合《工会会计制度》,加强财
务业务学习,按照要求学习并熟练运用《工会会计制度》管理系统V2.0版本财务软件,规范会计核算;
五、规范资金、资产管理,保证工会资金安全、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全局工会财务工作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沿着新常态的规范化轨道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