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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金华西站项目部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做到“三个严格”

发布日期:2014-08-26 新闻来源:建筑公司工会 分享到:

为切实履行民主监督、集体决策职能,从源头上铲除违规违纪问题的滋生土壤,自去年12月进场以来,建筑公司杭长客专金华西站项目部,在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中坚持“三个严格”,确保项目管理阳光运行。

一是严格加强决策组织建设。该项目部在建点伊始就成立了项管会等工作机构,对照企业有关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项目特点对项管会成员明确了决策范围和内容要求,进行了责任划分,要求加强制度学习和大胆履职,如实履行话语权,严把签字关,加强源头管控。

二是严格加强决策过程控制。为促进工作开展,该项目部坚持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通过整章建制完善内部预警、监督、制约、查究机制,对劳务选用、物资采购,劳务结算支付、废旧物品处理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奖金发放、人员聘任等事关项目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事项,组织召开项管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集体研讨、决定和签认,实现决策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有机统一。

三是严格加强决策执行监督。按照“事前调研论证、事中充分讨论、事后执行监督”的推进原则,该项目部在工作中既以决策“备书”、自查自纠、请示报告等形式强化责任落位和执行合规有据,又通过厂务公开、信访举报、管理问责等途径,保证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信息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等不良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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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西站 三个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