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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基层单位扎实执行民主决策制度

发布日期:2014-04-25 新闻来源:建筑公司工会 分享到:

为切实发扬民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维护好职工权益,中铁四局建筑公司工会严格要求所属32个项目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实施细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重抓责任落实和实效提升两个环节,大力助推了项目和谐、快速发展。

项目部对涉及项目管理和员工切身利益的一切重大事项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努力做到事前有调研论证,事中有充分讨论,事后有执行监督。在涉及相关问题时,项目党政正职牵头,班子成员集体参与,充分酝酿,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同时,还以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为辅助,让广大职工群众参与进来,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发扬民主。

公司工会要求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掌握本单位实际,通过集体讨论和重要事项会签的形式,避免决策失误给项目运转带来不利影响。公司还规定凡事关项目管理、员工利益和企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均上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工作中,及时项目员工的培训、休假、评优等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的沟通,不断疏通和拓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维护好员工知情权。通过职工大会、职工座谈会和《共保合同》协商签订等途径,虚心征求职工群众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耐心听取他们的心声,认真落实员工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项目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从制度执行上推进项目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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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基层 单位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