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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工会调研组完成一线职工休假调研工作

发布日期:2016-08-31 新闻来源:办公室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局党政工《关于转发“中国中铁党委 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16年5-7月,局工会、局人力资源部联合组成调研组,在局工会副主席杨刚的带领下深入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局一线职工2015年度休假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各单位执行局《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和《关于修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情况。

此次调研涉及全局23个施工生产单位,586个项目经理部,13520名一线职工(不包括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经统计,全年未休任何假人数为1746人,占应休假职工总数12.9%。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局一线员工年休假、探亲家、其他假期(护理假、婚假、丧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病假等)休假情况总体尚可。2008年以来,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方面做了许多实际工作,也取得了成效。尤其是在每年的职代会上由行政方与工会方签署的《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实行国家和上级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如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必须与同级工会协商并依据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休假的职工,应严格按国家和局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或安排调休。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还不是很尽人意,部分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普及宣传力度不够,规定标准模糊。二是工作与休假的矛盾突出。三是部分职工对于休假的主观能动性差,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休假的积极性。四是加班管理要求不严,工作成效不匹配。

职工休息休假是职工应享受的一项权益,但我局受工程项目的工期、成本等因素影响,项目部一线职工休假制度很难落实。切实落实休假制度是提升职工幸福感,增强职工凝聚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此,调研组建议:

一是提高项目负责人的法律意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二是建立制度保障,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第一要完善假期管理制度;第二要把职工休息休假的具体内容作为休息休假的一部分写入集体合同,由工会和行政充分协商、签订后予以公布;第三要制订工作计划,加大推进力度。采取典型引路、底线管理、分步实施等办法规范加班管理,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第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采取综合措施,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权益。 第一推行岗位轮换,培养复合型员工;第二采取灵活措施,满足员工不同休假需求。工程项目部可根据当地气候和建设单位对工期的要求,适当延长春节长假及冬休时间,让员工集体休假;也可根据职工自己需求,允许分段进行休假;第三定期清理假期,主动安排员工休假;第四创新休假方式,探索就地休假模式;第五实行未休假补偿制度,维护职工经济权益;第六领导带头,促进职工带薪休假。

四是发挥工会作用,形成长效机制。第一要政策解读。要通过宣传解释,让职工广泛知晓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理解企业推进休息休假制度的措施,增强职工对企业的理解和认同。第二要巡视检查。将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情况作为厂务公开、集体合同检查和职工代表巡视的主要内容,必要时开展满意度测评,征集职工意见,具体情况,另外,还利用微博等形式,在网上就该话题与职工进行互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可在职代会进行通报。第三要监督整改。对拒不执行企业相关制度,或职工投诉较多经调查情况属实,或在公司组织的专项测评中得分靠后职工明显不满意,或在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权方面弄虚作假的基层单位或项目,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约谈或通报,并监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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