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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职工为本 努力做到“三不让”

发布日期:2013-10-16 新闻来源:权益保障部 分享到: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国有控股大型建筑企业,现有14个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子公司、12个分公司,工程分布在国内北京、上海、安徽等10多个省市和委内瑞拉、瑞士、安哥拉等11个国家。全局在册职工21444人。2012年全局职工年人均收入同比增长20.65%,被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树为标杆企业。为把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职工,让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尽早脱贫解困,我们建立了以落实并承诺“不让一名职工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不让一名职工子女上不起学,不让一名职工看不起病”为主要内容的帮扶困难职工长效机制,全局每年拿出上千万元资金用于救助各类困难职工,为稳定职工队伍,营造和谐氛围、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局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取得的成绩受到全国总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安徽省总工会和中国中铁工会的多次通报表彰。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合力助推

为落实“三不让”承诺,在总结以往开展的扶贫帮困工作基础上,局工会确定帮扶救助工作“向定期帮困、定向帮困、助学帮困、医疗帮困、就业帮困、重大灾难帮困、互助补充保险帮困等方面延伸和覆盖”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落实“三不让”承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和各子(分)公司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主抓、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三不让”工作。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河川对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工作措施都亲自作出指示、提出要求。总经理许宝成要求各级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帮困工作,将有关内容写进局集体合同和职代会的工作报告中。各级工会通过各类会议、运用各种宣传载体,使“三不让”扶贫帮困资金来源、救助对象、管理原则和受益情况等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落实“三不让”承诺工作实现了在帮扶职能、工作职责、帮扶对象、实施内容、操作方式和落实到位上的“六大转变”,即:在职能上由过去拾遗补缺、配合为主,向工会主导、具体负责方面转变;在对象上,由过去以在岗职工为主,向包括待岗、内退、遗属在内的不同困难职工群体转变;在重点上,由过去以发放困难补助金为主,向岗位帮扶、技术帮扶等满足困难职工群体的多元需求方面转变;在职责上,由过去以解决职工具体困难为主,向源头参与、督促落实政策方面转变;在方式上,由过去分散救助,向提高标准、集中救助方面转变;在落脚点上,由过去以立足于保稳定为主,向稳定队伍、凝聚力量、构建和谐、共享成果方面转变。

二、措施完备 办法给力

为了从制度上为帮扶救助工作提供保障,近年来,局工会先后与行政共同制定了《中铁四局集团落实“三不让”承诺工作实施办法》、《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大病医疗保障金无息贷款办法(试行)》、《中铁四局集团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管理办法》、《关于对困难职工救助资金实行额度管理的办法》、《关于对集团公司特困职工实行生活保障的指导意见》等七个文件,从各方面对特困职工实行优惠办法。如:优先安排待岗职工上岗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特困子女工作等;全局系统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结对帮扶特困职工制度。

为了把帮扶救助工作办实办好,每年3月,由局工会牵头在全局范围内对生活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真实掌握困难职工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当年助困、助学档案。同时,加大落实“三不让”承诺的力度,2005年、2006年、2008年和2011年,局先后四次大幅度调整提高困难职工的救助标准,尤其是对患大病职工的救助,2013年与2005年相比,提高了15倍,患大病困难职工最高补助资金达到16.5万元。2012年1月,局工会主席段广和将10.26万元职工大病补助金送到患肺癌职工王**手里,有效缓解了大病职工的看病负担。

三、拓展途径 延伸领域

为了从源头上帮扶救助弱势群体,我局致力于开展多渠道救助途径。一是积极开展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待岗人员。全局待岗职工由2005年占职工总数的10.31%,下降到2012年占职工总数的3.47%。二是关注内退职工群体,提高内退职工待遇。2006年,局工会与局行政协商,规定内退职工扣除“四金”后内退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8年,局重新调整了内部退养人员退养期间的生活待遇。2011年以来,行政与工会每年签订的集体合同都明确规定,职工未达到国家政策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得强行要求职工内退。三是界定享受特殊政策的对象,争取得到地方政策救助。许多基层单位加强与地方联系,帮助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办理城市低保。四是安排困难员工家属到企业做临时工,或安排困难职工子女就业,以提高他们家庭的收入。五是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通过资助困难职工子女读书成材,实现脱困目标。

为了帮助职工提高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全局建立和完善了职工互助合作保障网络体系。1995年,我局出台《铁四局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暂行办法》。17年来,基金会历经三次扩资、五次修改管理办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规模由成立时的400万元,扩大到6400多万元,参保人均基金由200元,增加到3250元;补偿标准由最初人均每人每年最高资助3000元,提高到目前的13.5万;资助范围扩大到包括死亡、伤残1-6级、重大疾病和高额医疗费四大类50多个险种。

依托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我局还开展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和《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等四项互助保障计划。开办12年来,累计为1193名出险职工办理了赔付,赔付金额达306.18万元。2012年收缴互助金185.4万元,191名职工享受到理赔,赔付金额65.18万元。

为了开辟一条患大病困难职工能及时接受治疗的“绿色通道”,确保大病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治疗,自2010年开始,局工会帮困救助关口前移,建立了职工大病医疗贷款制度,变被动补偿为主动救助。2012年全局为10名患大病职工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49万元。三年来,全局为26名患大病职工提供94.8万元的医疗无息贷款,使他们在患病期间能得到及时救治,切实为大病困难职工群体撑起了生命救助的保护伞。

四、严格管控 运作规范

我局各级工会在开展扶贫帮困工作中,坚持公示、民主决策、分级管理、突发情况上报、申报审批和动态监管等“六项制度”,使扶贫帮困职工工作逐步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1、在帮扶救助资金筹集上开辟多渠道。全局帮扶救助资金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是局本部和子(分)公司行政每年按工资总额的1%预拨或借支给同级工会,每年核销一次。二是每年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的利息。三是各级行政每年“两节”送温暖期间,一次性拨付送温暖慰问金。四是工会按当年行政拨交2%工会经费总额的5%,拨付到“三不让”专项资金。五是工会管理的送温暖工程基金利息。

2、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程序运作。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两级管理,各级工会都设立“三不让”承诺资金专用帐户。在资金使用上,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支付等手续,按程序发放各类困难补助资金。规定帮扶救助资金必须专户建帐、专款专用,发放的救助金必须由困难职工本人签收,通过邮局邮寄的必须有对方回执方可报销,严禁挤占挪用。

中铁四局建立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为困难职工群体构筑了一道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防线,让困难职工群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实现了让每个职工家庭生活有着落,每一个职工子女上得起学,每一个职工看得起病。各级工会开展的落实“三不让”承诺赢得了各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职工群众的拥护、社会的广泛赞誉,营造了企业和谐氛围,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毛精华    责任编辑: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