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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分公司认真落实“三不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发布日期:2014-12-07 新闻来源:市政分公司工会 分享到:

11月25日,市政分公司党委、行政和工会联合发文,下发了《中铁四局集团市政分公司进一步落实“三不让”承诺的实施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市政分公司“三不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市政分公司重组三年,时间短,人员结构复杂,管理理念不统一,公司工会的“三不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一直没有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实行预拨付。在今年的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中,公司工会如实向检查巡视组汇报了情况,对此检查组态度明确,要求公司一定要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规范“三不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检查结束后,公司工会主席张君向党、政领导做了详细汇报,随后,又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在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出台了自己的实施办法,办法中对“三不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做了明确规定,在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上规定,公司行政财务按上年度工资总额1%预拨(分四个季度)到公司工会财务帐上的专项资金;公司行政财务在每季度初,按上年度工资总额0.25%,以预拨的方式,分别将“三不让”承诺专项资金划入公司工会帐号,由工会暂时代管使用。工会负责办理“三不让”承诺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手续,在季度末向行政财务报销结算,年度进行清算。公司“三不让”专项资金由工会主席审批。至此,市政分公司工会“三不让”资金的使用结束了实报实销制的历程,为进一步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做好帮困救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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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三不 市政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