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工会召开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理事会讨论制定新办法
发布日期:2014-11-28 新闻来源:权益保障部 分享到:
11月25日,局工会召开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理事会。局工会主席、理事长李朋谦参加并主持会议,局总经理助理、局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理事会副理事长耿树标,理事会成员单位局工会分管副主席、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社管中心、工会权益保障部、工会财务科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详细通报了全局基金会基本情况。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局34个子(分)公司中,除路桥公司正在筹建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分会外,其余33个子(分)公司均已成立互助补充保险基金分会。全局现有会员20186名,基金总额为6507.53万元。
会议对制定《局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管理办法(第三期)》进行了热烈讨论。2009年下发的中铁四办【2009】566号《中铁四局集团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管理办法(2009--2014)》,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继续做好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工作,局工会将制定新的管理办法。会上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办法进行了讨论修改。一是对会员管理的入会条件进行部分修改;二是对会员病种内容、待遇标准方面进行了补充。
据悉,我局修改后的《办法》将大大提高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员的受众面,会员发生高额医疗费后可享受的最高待遇由16.5万元提高到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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