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抓实女职工劳动保护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日期:2018-07-13 新闻来源:五公司工会 分享到:
今年以来,五公司按照局工会女工委要求,全面调整在岗女职工卫生费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00元,远高于江西省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发放标准。这是该公司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的又一具体举措。
多年来,五公司高度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对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款的相关要求,查找不足,整改落实。注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将《特别规定》的相关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各单位女工委主动深入工地实查,建立健全女职工及女农民工台账,认真做好现场女职工劳动保护调研工作。一些单位女工委编写了送安全到现场的宣传单,有针对性地将工作安全、生活安全、女性权益等内容进行普及。坚持每年对育龄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普查,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组织女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主动筹措资金为女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障计划。公司各单位健全完善了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网络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半年对合同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照,严格奖罚兑现。
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充分保障了女职工卫生福利的落实,保护了女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体现了企业对女职工的关爱,有效调动了女职工的劳动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