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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建筑公司“四有”环节提高基层职工大会规范性

发布日期:2019-05-23 新闻来源:钢结构公司工会 分享到:

近日,钢结构建筑公司工会完成了对公司各单位召开职工大会情况的通报。实行以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好一年一度的职工大会,更是对增进职工信任和理解,稳定职工队伍,提升项目管理效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指导各单位开好一年一次的职工大会,公司工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召开职工大会的通知》及《公司工程项目部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通过“四有”环节,明确规定了各单位召开职工大会的规定动作,统一规范了大会议程,使各单位召开职工大会的质量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

一有规定。明确规定了各单位开会的时间段及开会前要有请示,根据各单位报来的请示报告,掌握各单位开会的时间及议程,从源头掌握各单位召开大会议程的规范性,做好适时指导,有的放矢。

二有要求。明确规定了程序要求。重点把握好行政工作报告、党(工)委书记讲话、工会工作报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共保合同》协商与签订等关键环节。并做到过程适时监督。

三有指导。为了指导各单位协商签订好《共保合同》,公司工会拟定了项目部《共保合同》草案,对新增条款和需要删除内容均做了不同醒目的标注,简洁明了,便于项目部操作,鼓励项目部签订符合自己实际情况并有自己特色的共保合同。对在开会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环节,工会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指导。并对如何拍好职工大会照片做了温馨提示。

四有督促。对不及时召开职工大会的单位,公司工会在微信、QQ群里给予适当提醒,督促各单位重视并在规定时间段完成此项工作。明确会后资料的上报。对会后上报资料下发了清单,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

截止5月中旬,公司所有项目已完成了职工大会的召开及相关资料的上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切实保障员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作者:张红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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