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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公司召开2016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发布日期:2016-02-06 新闻来源:钢结构公司工会 分享到:

2月3日,钢结构公司《2016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在公司视频会议室召开。由公司副总经理杜世军为首席代表的公司行政方与公司工会主席尹志强为首席代表职工方,共14名代表参加了平等协商会议。

在协商会上,首先就2015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就劳动报酬、劳动用工、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和福利、职工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监督与检查等《集体合同》等条款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工会就《公司2016年集体合同(草案)》、《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协议(草案)》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草案)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尤其对按照局集体合同草案,对改动部分重点做了解释。双方代表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了平等协商。

在2016年集体合同草案的协商中,双方对新列入集体合同的“幸福之家”建设;青年职工交友联谊、解决婚恋问题搭建平台;大力推广职工心理健康工程,切实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发展;女职工一胎、二胎休假待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等条款表示欢迎,认为这些条款列入集体合同,反映了集体合同的与时俱进,积极传递了企业对员工的关心,体现了“行业一流,员工幸福”的共同愿景。职工代表与公司行政方面对面进行协商,既维护了职工的权益,又增进了职工与公司的相互的理解,虽然是谈判双方,建立起的却是和谐的劳动关系。对于这种集体协商,职工代表表示满意,认为事关职工利益的事可以通过协商得以解决。公司行政方也表示认可,认为集体协商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又维护了职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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