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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修订劳动竞赛考核评比办法

发布日期:2014-10-26 新闻来源:建筑公司工会 分享到:

近日,建筑公司工会新修订的《“夺红旗”劳动竞赛综合考核评比实施办法》正式公布。

近年来,建筑公司深入开展“夺红旗”劳动竞赛活动,对促进企业施工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生产任务发挥了极大作用,但随着公司发展,原有的竞赛办法很难与现行的安全施工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模式相适应,为保持竞赛活力,建筑公司工会牵头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及时修订竞赛办法。

本次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提出施工生产产值完成不到80%的项目取消奖励资格,防止“和稀泥”,杜绝低产值也能拿名次的现象。二是安全质量考核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死亡、重伤人数超过责任目标、较大及以上火灾责任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等事故和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取消评比资格。三是在项目经济效益、现款上缴方面,也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对超额完成上交款任务的项目按每超交5%就加1分,加分额度为5分。对未完成上交款任务30%的项目,取消其参赛资格,防止“重生产、轻效益”现象出现。四是对综合建安产值、形象进度、安全生产及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和现款上缴、外协队伍管理、工地宣传、综合信誉和劳动竞赛组织工作等九大项考核总分低于75分的,取消其竞赛资格。五是对分组优胜的项目进行奖励,根据分组情况,如分组有4家及以下单位的取前一名,5家到6家的取前两名,7家及以上的取前三名,每组另设一名组织奖。

新修订的《“夺红旗”劳动竞赛综合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奖惩机制,为激发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调动投身施工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完成各项施工生产经营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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